【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2022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结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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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2022年度经营情况核验结果通报

各有关劳务派遣单位,各有关用工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截止2023年5月6日,我县共计5家劳务派遣企业提交了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经书面核验、审核,3家企业通过核验、审核。2家企业未通过核验、审核。现将核验、审核结果(详见附件)在政府网站予以通报。

今后,请各用工单位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选用信用记录良好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合作伙伴,切实保障广大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各有关劳务派遣单位,各有关用工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截止2023年5月6日,我县共计5家劳务派遣企业提交了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经书面核验、审核,3家企业通过核验、审核。2家企业未通过核验、审核。现将核验、审核结果(详见附件)在政府网站予以通报。

今后,请各用工单位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选用信用记录良好的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合作伙伴,切实保障广大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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