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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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的中标结果

关于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ZYX-*

二、项目名称: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洪殿北路1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远三,苏震,徐展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3.375.377.075.215.1890.38
1温州华韵 (略) 45.344.137.042.1320.062.13
1 (略) 悦欣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40.831.725.032.515.1547.65
1 (略) 西湖区之江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39.029.026.031.3315.1546.4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 (略) 鹿城区江滨路怡浦园1-2幢二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许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 (略)

地 址: (略) 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幢140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关于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ZYX-*

二、项目名称: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洪殿北路1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开展“非遗在社区”系列活动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远三,苏震,徐展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鹿城区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3.375.377.075.215.1890.38
1温州华韵 (略) 45.344.137.042.1320.062.13
1 (略) 悦欣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40.831.725.032.515.1547.65
1 (略) 西湖区之江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39.029.026.031.3315.1546.4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 (略) 鹿城区江滨路怡浦园1-2幢二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许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 (略)

地 址: (略) 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幢140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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