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货物)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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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货物)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货物)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沙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48
评审专家名单陈有泰、陈功进、曹家新。
总中标金额¥4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沙县区新城中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中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  *

一、项目编号:ZDYR-SX-*(招标文件编号:ZDYR-SX-*)

二、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货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广电 (略) 沙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沙县新城北路东4幢3号

中标(成交)金额:4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福建广电 (略) 沙县分公司 (略) 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货物)海康威视InfovisioniEnterprise-supervision-sm等海康威视InfovisioniEnterprise-supervision-sm等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有泰、陈功进、曹家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0%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0%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7%计取;500万-1000万部分金额按0.55%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B、采购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C、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且盖章后,纸质合同送中鼎 (略) 留存备案一份。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沙县区新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 (略)             

地 址: (略) 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联系方式:小吴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货物)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沙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48
评审专家名单陈有泰、陈功进、曹家新。
总中标金额¥4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沙县区新城中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中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  *

一、项目编号:ZDYR-SX-*(招标文件编号:ZDYR-SX-*)

二、项目名称: (略) 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货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广电 (略) 沙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沙县新城北路东4幢3号

中标(成交)金额:4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福建广电 (略) 沙县分公司 (略) 沙县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 (货物)海康威视InfovisioniEnterprise-supervision-sm等海康威视InfovisioniEnterprise-supervision-sm等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有泰、陈功进、曹家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0%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0%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7%计取;500万-1000万部分金额按0.55%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B、采购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C、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且盖章后,纸质合同送中鼎 (略) 留存备案一份。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沙县区新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 (略)             

地 址: (略) 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联系方式:小吴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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