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3年防汛抗旱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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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2023年防汛抗旱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南陵县2023年防汛抗旱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23HW981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2023年防汛抗旱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姜堰区罗塘街道南环西路1001号C区327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发电机

品牌(如有):泰宇

规格型号:6.5KW

数量:8

单价:2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俊、滕德虎、张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金额:314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询价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东安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南陵县2023年防汛抗旱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23HW981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2023年防汛抗旱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姜堰区罗塘街道南环西路1001号C区327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发电机

品牌(如有):泰宇

规格型号:6.5KW

数量:8

单价:2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倪俊、滕德虎、张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金额:314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询价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东安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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