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成交公告
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16:5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强、任崇、祝敏 | ||
总成交金额 | ¥1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康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严先生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汇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巍、张彬,杨海健024-*转8130、8131 |
一、项目编号:LNHC*(招标文件编号:LNHC*)
二、项目名称: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绿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27号路15-4号
中标(成交)金额: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绿海 (略) | 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 对区域内水质、锅炉、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等进行监测。 |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3、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5、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强、任崇、祝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5%×8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略) 康平县
联系方式:严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张彬,杨海健024-*转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 02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16:5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强、任崇、祝敏 | ||
总成交金额 | ¥1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康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严先生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汇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巍、张彬,杨海健024-*转8130、8131 |
一、项目编号:LNHC*(招标文件编号:LNHC*)
二、项目名称: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绿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27号路15-4号
中标(成交)金额:1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辽宁绿海 (略) | 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 对区域内水质、锅炉、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等进行监测。 |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3、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5、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 |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强、任崇、祝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5%×8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略) 康平县
联系方式:严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张彬,杨海健024-*转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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