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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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略) 一分公司

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2023-LQ6GS-SB-016)

项目名称: 山西 (略) 一分公司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

招标人:山西 (略)

项目监督人:山西 (略) 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山西 (略) 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公示期限:2022 年5月18日12时至 2023 年 5 月21日12时

山西 (略) 一分公司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含税限价:60000元(含税13%)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略)

投标含税报价:60000元(税率13%)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电子汽车衡 规格3m*16m承载力100T 1 60000 60000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含税、运费、安装等一切相关费用。
合计 60000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供货;近三年业绩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电话;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山西 (略) 一分公司

2023年5月18日


山西 (略) 一分公司

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2023-LQ6GS-SB-016)

项目名称: 山西 (略) 一分公司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

招标人:山西 (略)

项目监督人:山西 (略) 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山西 (略) 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公示期限:2022 年5月18日12时至 2023 年 5 月21日12时

山西 (略) 一分公司电子汽车衡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含税限价:60000元(含税13%)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略)

投标含税报价:60000元(税率13%)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电子汽车衡 规格3m*16m承载力100T 1 60000 60000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含税、运费、安装等一切相关费用。
合计 60000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供货;近三年业绩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电话;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山西 (略) 一分公司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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