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智慧停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马鞍山市智慧停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智慧停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53-2023-* | |
标段名称 | (略) 智慧停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53-2023-*-1 | |
项目统一代码 | 2208-*-04-05-*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马上停停 (略) |
地址 | (略) 花山区金溪路汇金大厦十一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鹏 05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略) (略) |
地址 | (略) 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璐 05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5/1710:30: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武汉 (略) 、联合体成员:合肥工大高科 (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1、建设工程费用投标报价:*.85元 2、路内泊位收益费用投标报价: *.00元 3、路外停车场运营泊位上交费用投标报价:*.9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史军(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8 | ||
工期(天)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达到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项目名称 | (略) 智慧停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53-2023-* | |
标段名称 | (略) 智慧停车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53-2023-*-1 | |
项目统一代码 | 2208-*-04-05-*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马上停停 (略) |
地址 | (略) 花山区金溪路汇金大厦十一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鹏 05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略) (略) |
地址 | (略) 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招采一部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璐 05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5/1710:30: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武汉 (略) 、联合体成员:合肥工大高科 (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1、建设工程费用投标报价:*.85元 2、路内泊位收益费用投标报价: *.00元 3、路外停车场运营泊位上交费用投标报价:*.9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史军(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8 | ||
工期(天)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运营质量:保证运行稳定、安全,达到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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