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维护、证书补换、修补测绘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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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维护、证书补换、修补测绘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T*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维护、证书补换、修补测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鱼鳞图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1栋24层2423号

中标(成交)金额:99200.00元(*万*仟*佰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裕安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维护、证书补换、修补测绘项目

服务范围:(1)平台数据维护服务

数据维护:对变更之后的权属数据、矢量数据进行逻辑挂接;对补充测绘后的矢量数据在数据库进行勾图、修改图层、拓扑、接边等;定时对变更后的数据进行维护、备份;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对数据进行自查、质检、更新,确保符合农业农村部最新要求;针对确权数据在移交共享给不动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中,为移交共享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提交的业务数据及时审批,出具地块示意图,以便乡镇出证,对涉及的地块和户籍信息加以更新,保证承包地数据库的有效性、正确性和及时性等。

系统运维:对既有业务审批系统提供日常运维、系统性能升级、定期预防性维护、适应性维护、故障修复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转。定期对软件运行状态进行功能测试,对应用系统的最新版本进行更新和发布,对系统bug进行修复;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和系统运行状况等因素,对系统的功能点或功能模块进行修改和调整;当系统异常或功能失效时,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响应并修复故障。按照乡镇需求,不定期对区、乡镇相关办件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等。

(2)网签管理系统

(略) 农业农村厅(皖农政改函【2022】929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互联互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曾网签模块,实现数据线上查、业务线上办,实现电子化、标准化和线上办理,为农户提供业务办理、线上预约、进度查询等在线服务事项。系统实现对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常态化业务变更产生的承包合同网签管理,主要用于满足当下变更业务合同网签及二轮承包延包合同网签需求。

(3)地块测绘

针对乡镇上报的测绘需求,及时开展全区本年度约400亩的地块补充测绘服务。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开展确权扫尾工作,对有测绘申请的变更需求,做到统筹规划集中补充测绘;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已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对需变更地块、暂缓确权地块、漏确权地块等进行地块补充调查,并统计相关地块权属信息、公示确认、建立相关数据库。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丽君、胡庆玉、殷康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盛唐 (略)

地址: (略) 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楼2203

联系方式:*(因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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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 (略)

2023年5月17日

一、项目编号:ST*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维护、证书补换、修补测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鱼鳞图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1栋24层2423号

中标(成交)金额:99200.00元(*万*仟*佰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裕安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维护、证书补换、修补测绘项目

服务范围:(1)平台数据维护服务

数据维护:对变更之后的权属数据、矢量数据进行逻辑挂接;对补充测绘后的矢量数据在数据库进行勾图、修改图层、拓扑、接边等;定时对变更后的数据进行维护、备份;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对数据进行自查、质检、更新,确保符合农业农村部最新要求;针对确权数据在移交共享给不动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中,为移交共享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提交的业务数据及时审批,出具地块示意图,以便乡镇出证,对涉及的地块和户籍信息加以更新,保证承包地数据库的有效性、正确性和及时性等。

系统运维:对既有业务审批系统提供日常运维、系统性能升级、定期预防性维护、适应性维护、故障修复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转。定期对软件运行状态进行功能测试,对应用系统的最新版本进行更新和发布,对系统bug进行修复;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和系统运行状况等因素,对系统的功能点或功能模块进行修改和调整;当系统异常或功能失效时,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响应并修复故障。按照乡镇需求,不定期对区、乡镇相关办件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等。

(2)网签管理系统

(略) 农业农村厅(皖农政改函【2022】929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互联互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曾网签模块,实现数据线上查、业务线上办,实现电子化、标准化和线上办理,为农户提供业务办理、线上预约、进度查询等在线服务事项。系统实现对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常态化业务变更产生的承包合同网签管理,主要用于满足当下变更业务合同网签及二轮承包延包合同网签需求。

(3)地块测绘

针对乡镇上报的测绘需求,及时开展全区本年度约400亩的地块补充测绘服务。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开展确权扫尾工作,对有测绘申请的变更需求,做到统筹规划集中补充测绘;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已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对需变更地块、暂缓确权地块、漏确权地块等进行地块补充调查,并统计相关地块权属信息、公示确认、建立相关数据库。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丽君、胡庆玉、殷康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联系电话:0564-*,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盛唐 (略)

地址: (略) 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楼2203

联系方式:*(因工作需要)



???????????????????? (略)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盛唐 (略)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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