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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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Z*1
采购人名称:中共卢龙县委宣传部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
采购人地址 :卢龙县龙城路与102国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港区文化路4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内容:#detail#C#*@*@A#*@*@*35N#*@*@秦皇岛 (略) #*@*@ (略) 海港区香格里1栋2-102号#*@*@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满足采购人要求。#*@*@/#*@*@/#*@*@#*@*@#*@*@#*@*@#*@*@#*@*@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设计、制作、安装;管护周期为1年。#*@*@对城区内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宣传标语、道旗广告等进行新增、修复、翻新,部分铁皮围挡进行包装,公交站亭公益广告内容进行更换及亮化。#*@*@合格#*@*@/#*@*@/#*@*@#filename#招标文件正文#_#pdf#_#*@*@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_#pdf#_#*@*@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_#pdf#_#*@*@1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_1-2#_#pdf#_#*@*@
采购公告期: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采购项目包组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主要标的名称标的基本情况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元)优惠率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评标地点:
本公告发布媒体: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兴生(主任)、米志勇、杨银晖、王东军、杨继红(*方评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代理费用收费金额:11541开标地点:评标地点:一、项目编号:
Z*1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说明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期限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说明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日期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说明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兴生(主任)、米志勇、杨银晖、王东军、杨继红(*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54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卢龙县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 :卢龙县龙城路与102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杨继红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地址 : (略) 海港区文化路412号
联系方式 :梁可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可
电话:0335-*
十、
采购项目编号:Z*1
采购人名称:中共卢龙县委宣传部本级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
采购人地址 :卢龙县龙城路与102国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海港区文化路4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内容:#detail#C#*@*@A#*@*@*35N#*@*@秦皇岛 (略) #*@*@ (略) 海港区香格里1栋2-102号#*@*@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满足采购人要求。#*@*@/#*@*@/#*@*@#*@*@#*@*@#*@*@#*@*@#*@*@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设计、制作、安装;管护周期为1年。#*@*@对城区内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宣传标语、道旗广告等进行新增、修复、翻新,部分铁皮围挡进行包装,公交站亭公益广告内容进行更换及亮化。#*@*@合格#*@*@/#*@*@/#*@*@#filename#招标文件正文#_#pdf#_#*@*@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_#pdf#_#*@*@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_#pdf#_#*@*@1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_1-2#_#pdf#_#*@*@
采购公告期: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采购项目包组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主要标的名称标的基本情况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元)优惠率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评标地点:
本公告发布媒体: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兴生(主任)、米志勇、杨银晖、王东军、杨继红(*方评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代理费用收费金额:11541开标地点:评标地点:一、项目编号:
Z*1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说明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期限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说明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日期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说明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兴生(主任)、米志勇、杨银晖、王东军、杨继红(*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54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卢龙县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 :卢龙县龙城路与102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杨继红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略)
地址 : (略) 海港区文化路412号
联系方式 :梁可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可
电话:0335-*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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