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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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民医院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涡 (略)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HY-C*

二、项目名称:涡 (略)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260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 (略)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排污许可证内容及上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的检测指标, (略) 的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物进行监测,出具相关合格纸质报告,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数据上传,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工作,符合2023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填报规定。同时提供填报数据的电子文档 (略) 存档。

服务要求:1、监测手工测定方法满足排污许可证内容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的认可。

2、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承担相应的处罚后果及负相应法律责任。

3、必须按时完成相关监测,及时出具相应报告,在 (略) 生态环境局自行监测发布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数据上传。

4、定期交予采购人相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内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按照国排要求自行监测内 (略) 相关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物进行监测(后附检测指标),排放许可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炳乐、胡文淑、谢鹏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3000元整,在领取中标通 (略) 账户转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 (略)

地址:涡阳县城关镇胜利路112号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或*转6508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或*或*转6508



涡 (略)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HY-C*

二、项目名称:涡 (略)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260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 (略)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排污许可证内容及上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的检测指标, (略) 的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物进行监测,出具相关合格纸质报告,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数据上传,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工作,符合2023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填报规定。同时提供填报数据的电子文档 (略) 存档。

服务要求:1、监测手工测定方法满足排污许可证内容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的认可。

2、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承担相应的处罚后果及负相应法律责任。

3、必须按时完成相关监测,及时出具相应报告,在 (略) 生态环境局自行监测发布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数据上传。

4、定期交予采购人相关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内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按照国排要求自行监测内 (略) 相关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物进行监测(后附检测指标),排放许可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炳乐、胡文淑、谢鹏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收取3000元整,在领取中标通 (略) 账户转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涡 (略)

地址:涡阳县城关镇胜利路112号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或*转6508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或*或*转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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