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23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浙大网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服务范围:系统维护、数据维护、技术咨询、接口调整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

服务要求: (略) 劳动保障智慧监察指挥中心、 (略) 分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实现多级联动,实现劳动监察案件“省-市-县(区)”三级互连互通和实时调度指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建设“一中心、两平台”三个模块(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应用平台), (略) 监察指挥中心多级联动,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有效提升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映、梁强胜、杨学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7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大 (略)

2023年5月22日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23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浙大网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服务范围:系统维护、数据维护、技术咨询、接口调整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

服务要求: (略) 劳动保障智慧监察指挥中心、 (略) 分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实现多级联动,实现劳动监察案件“省-市-县(区)”三级互连互通和实时调度指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建设“一中心、两平台”三个模块(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应用平台), (略) 监察指挥中心多级联动,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有效提升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映、梁强胜、杨学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7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大 (略)

2023年5月22日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23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浙大网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服务范围:系统维护、数据维护、技术咨询、接口调整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

服务要求: (略) 劳动保障智慧监察指挥中心、 (略) 分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实现多级联动,实现劳动监察案件“省-市-县(区)”三级互连互通和实时调度指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建设“一中心、两平台”三个模块(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应用平台), (略) 监察指挥中心多级联动,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有效提升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映、梁强胜、杨学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7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大 (略)

2023年5月22日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23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浙大网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指挥系统劳动监察标准化项目

服务范围:系统维护、数据维护、技术咨询、接口调整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

服务要求: (略) 劳动保障智慧监察指挥中心、 (略) 分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实现多级联动,实现劳动监察案件“省-市-县(区)”三级互连互通和实时调度指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建设“一中心、两平台”三个模块(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应用平台), (略) 监察指挥中心多级联动,保障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有效提升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评审专家名单:韩映、梁强胜、杨学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73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人社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 (略)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徽大 (略)

2023年5月22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