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2 07:59:29.0
我院心理卫生大楼建设项目合同纠纷诉讼二审律师委托采购项目现根据采购需求,发布本购前公告。 (略) 内采购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我院将根据购前公告发布后的供应商 (略) 场论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推荐方 (略) 需求未予纳入调研的,不再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心理卫生大楼建设项目合同纠纷诉讼二审律师委托(1项)
2、项目编号:FSSYZWK2301-ZC
3、项目预算:人民币*.00元,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自行合理报价。
4、院内采购项目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的, (略) 决定排名第2的供应商递进成交并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项目论证。未予纳入提供产品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名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5.具有完成该项目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资质。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止。
2、提交纸质服务推荐书(下载附件)资料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副本可以正本盖章后复印但需保证内容完全一致),相关文件A4纸张单或双面打印均可,并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完整,加盖骑缝公章或每页盖章。
说明: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或成交于推荐资格外, (略) 供应商诚信黑 (略) 网站公开点名公告相关行为。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服务推荐书资料一 (略) 招标采购办,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可能将被取消资格。与此同时,需发送服务推荐书电子版 (略) (略) 采购项目工作邮箱*#qq.com(#=@)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四、报名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1、报名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7:30截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提交资料地址: (略) 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1号楼14楼招标采购办(如资料未提交至招标办,即视为无效)。
五、项目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 (略) 精神卫生中心)
2、地址: (略) 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总务科
3、联系电话:(0757)*
4、电子邮箱:*#qq.com
5、联系人:谭先生
六、项目商务问题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 (略) 精神卫生中心)
2、地址: (略) 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1号楼14楼招标采购办
3、联系电话:(0757)*
4、电子邮箱:*#qq.com
5、联系人:魏先生
附件下载:
发布时间:2023-05-22 07:59:29.0
我院心理卫生大楼建设项目合同纠纷诉讼二审律师委托采购项目现根据采购需求,发布本购前公告。 (略) 内采购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我院将根据购前公告发布后的供应商 (略) 场论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推荐方 (略) 需求未予纳入调研的,不再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心理卫生大楼建设项目合同纠纷诉讼二审律师委托(1项)
2、项目编号:FSSYZWK2301-ZC
3、项目预算:人民币*.00元,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自行合理报价。
4、院内采购项目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的, (略) 决定排名第2的供应商递进成交并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项目论证。未予纳入提供产品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名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5.具有完成该项目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资质。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止。
2、提交纸质服务推荐书(下载附件)资料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副本可以正本盖章后复印但需保证内容完全一致),相关文件A4纸张单或双面打印均可,并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完整,加盖骑缝公章或每页盖章。
说明: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或成交于推荐资格外, (略) 供应商诚信黑 (略) 网站公开点名公告相关行为。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服务推荐书资料一 (略) 招标采购办,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可能将被取消资格。与此同时,需发送服务推荐书电子版 (略) (略) 采购项目工作邮箱*#qq.com(#=@)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 (略) 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四、报名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1、报名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7:30截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提交资料地址: (略) 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1号楼14楼招标采购办(如资料未提交至招标办,即视为无效)。
五、项目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 (略) 精神卫生中心)
2、地址: (略) 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总务科
3、联系电话:(0757)*
4、电子邮箱:*#qq.com
5、联系人:谭先生
六、项目商务问题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 (略) 精神卫生中心)
2、地址: (略) 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1号楼14楼招标采购办
3、联系电话:(0757)*
4、电子邮箱:*#qq.com
5、联系人:魏先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