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0628326蚌埠市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中标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310628326蚌埠市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中标结果公告

(略) 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Z0633

二、项目名称: (略) 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晶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 F 区 2 幢

中标金额:20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

服务范围: (略) 智慧医保便民服务平台采购,主要内容为医保公共服务功能拓展、建设两定医药机构协议网签平台、 (略) 医保医药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个人信用信息授权查询系统、 (略) 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3个月内建设完成,免费维保期1年,服务期满后年度维保费用不得超过本包别中标金额的15%。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孝斌(组长)、张红、陈培森、夏伟、陈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 (略) 蚌山区曹凌路789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媛(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项目评审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http://**


(略) 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Z0633

二、项目名称: (略) 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晶奇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 F 区 2 幢

中标金额:20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智慧医保服务平台项目第3包

服务范围: (略) 智慧医保便民服务平台采购,主要内容为医保公共服务功能拓展、建设两定医药机构协议网签平台、 (略) 医保医药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个人信用信息授权查询系统、 (略) 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3个月内建设完成,免费维保期1年,服务期满后年度维保费用不得超过本包别中标金额的15%。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孝斌(组长)、张红、陈培森、夏伟、陈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 (略) 蚌山区曹凌路789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媛(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项目评审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http://**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