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 (略) 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司法厅;
二、采购人地址: (略) 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
四、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 (略) 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警察警服 一批;
六、采购预算金额:20.5 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 (略) (略) 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购〔2014〕2255号)文件,司法行政系统的制服、囚被服和箱包装具等应全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略) (略) 唯一的、有生产能力的司法部警用服装定点生产监狱企业,符合文件的规定,同时还符合视同小微企业,应予以扶持的优惠政策,因此决定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略) ;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梅冲湖路集中监管区 女子监狱;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2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无;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无;
十二、公示期限:2018-11-13至2018-11-19;(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司法厅反映,同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 (略) 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略) 司法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 (略) 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司法厅;
二、采购人地址: (略) 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
四、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服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 (略) 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警察警服 一批;
六、采购预算金额:20.5 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 (略) (略) 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购〔2014〕2255号)文件,司法行政系统的制服、囚被服和箱包装具等应全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略) (略) 唯一的、有生产能力的司法部警用服装定点生产监狱企业,符合文件的规定,同时还符合视同小微企业,应予以扶持的优惠政策,因此决定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略) ;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略) 梅冲湖路集中监管区 女子监狱;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2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无;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无;
十二、公示期限:2018-11-13至2018-11-19;(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司法厅反映,同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 (略) 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略)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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