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业务股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业务股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成交公示信息?
一、 项目编号:FS*-重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业务股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铜官区北京东路295号四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棉被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10cm*150cm 数量:3000 单价:80 | 名称:被褥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00cm*100cm 数量:3000 单价:60 | 名称:毛毯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00cm*150cm 数量:4000 单价:50 |
名称:折叠床 品牌:德派尔 规格型号:DRZQ-1 数量:2000 单价:101.7 | 名称:凉席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00cm*85cm 数量:4000 单价:12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玉婕、汪兴响、周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1307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桃溪路178号,电话:0564-*,联系人:张志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地址: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北路1号办公集中区6楼联系方式:周先生056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FS*-1-重1]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业务股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LAZF
附件:成交公示信息?
一、 项目编号:FS*-重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业务股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铜官区北京东路295号四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棉被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10cm*150cm 数量:3000 单价:80 | 名称:被褥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00cm*100cm 数量:3000 单价:60 | 名称:毛毯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00cm*150cm 数量:4000 单价:50 |
名称:折叠床 品牌:德派尔 规格型号:DRZQ-1 数量:2000 单价:101.7 | 名称:凉席 品牌:天恒宇诚 规格型号:200cm*85cm 数量:4000 单价:12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玉婕、汪兴响、周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1307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桃溪路178号,电话:0564-*,联系人:张志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地址: 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北路1号办公集中区6楼联系方式:周先生056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FS*-1-重1]舒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业务股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LA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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