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容集中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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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容集中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容集中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容集中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AHX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15日

开标日期:2023年5月25日15:00时

1、中标单位: (略) 东方 (略)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田家庵区朝阳东路(原计委综合楼)

2、中标单位: (略) 兴宏 (略)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长江西路景兰花园1栋一层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强(组长),柴锋,袁学彬(业主代表)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56号

联系人:袁学彬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宣云 (略)

地址: (略) 田家庵区淮河新城5园5号楼2层

项目负责人:张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田家庵区淮河新城5园5号楼2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宣云 (略)

2023年5月25日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容集中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容集中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AHX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15日

开标日期:2023年5月25日15:00时

1、中标单位: (略) 东方 (略)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田家庵区朝阳东路(原计委综合楼)

2、中标单位: (略) 兴宏 (略)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长江西路景兰花园1栋一层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强(组长),柴锋,袁学彬(业主代表)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56号

联系人:袁学彬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宣云 (略)

地址: (略) 田家庵区淮河新城5园5号楼2层

项目负责人:张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田家庵区淮河新城5园5号楼2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宣云 (略)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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