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进士路南延路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04SZ-0200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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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进士路南延路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304SZ-0200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MC-*SZ-*
一、招标概况
(略) 进士路南延路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 (略) 进士路南延路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3年04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5月24日在麻城709开标一厅开标,并于2023年05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 (略) 路灯管理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星慧 (略) 江苏 (略)
投标报价
(元)
*.39 *.94 *.6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0 30 3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剑 季茂圆 刘璇
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苏* 苏* 苏*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 (略) 路灯管理所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198号(创融大厦)、 (略) 金桥大道297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 (略)
地址: (略) 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金桥大道56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沪蓉大道 8 号车管所对面
联系人:*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05月25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MC-*SZ-*
一、招标概况
(略) 进士路南延路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 (略) 进士路南延路灯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3年04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5月24日在麻城709开标一厅开标,并于2023年05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 (略) 路灯管理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星慧 (略) 江苏 (略)
投标报价
(元)
*.39 *.94 *.6
质量(如有)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0 30 3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剑 季茂圆 刘璇
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苏* 苏* 苏*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 (略) 路灯管理所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198号(创融大厦)、 (略) 金桥大道297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 (略)
地址: (略) 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金桥大道56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沪蓉大道 8 号车管所对面
联系人:*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 (略) (盖单位章)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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