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签订
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签订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06元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重庆安环源 (略) | 本次招标拟对梁平辖区内屏锦镇污水处理厂、云龙镇污水处理厂、虎城镇污水处理厂等1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监测设备进行新建及补建,通过对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的新建及补建,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排水单位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更加科学、准确、及时地掌握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污染源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掌握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有利于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梁平的绿水青山。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感知体系建设、数据上传等内容 | 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3年5月19日 | *.95元 | 熊辉 | / |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06元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重庆安环源 (略) | 本次招标拟对梁平辖区内屏锦镇污水处理厂、云龙镇污水处理厂、虎城镇污水处理厂等1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监测设备进行新建及补建,通过对梁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的新建及补建,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排水单位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更加科学、准确、及时地掌握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污染源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掌握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有利于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梁平的绿水青山。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感知体系建设、数据上传等内容 | 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 (略) 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3年5月19日 | *.95元 | 熊辉 | / |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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