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旅客引导标识系统(I-II标段)预中标结果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旅客引导标识系统(I-II标段)预中标结果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旅客引导标识系统采购(I-II标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旅客引导标识系统采购(I-II标段)备案记录编号:民航新疆招标备字〔2023〕19号项目类型:货物,公示期2023-05-29至2023-05-31。
标段名称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综合总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投标人业绩 | |||
投标报价(元) | |||
质量 | |||
工期 | |||
评标情况 |
标段名称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综合总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投标人业绩 | |||
投标报价(元) | |||
质量 | |||
工期 | |||
评标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乌鲁木齐临空中建 (略) |
联系人: | 王文杰 |
联系电话: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新疆管理局 |
地址: | 乌鲁木齐迎宾路 1341 号 |
电话: | 0991-* |
招标单位: | 乌鲁木齐临空中建 (略) |
日期: | 2023-05-29 12:00:00 |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旅客引导标识系统采购(I-II标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楼旅客引导标识系统采购(I-II标段)备案记录编号:民航新疆招标备字〔2023〕19号项目类型:货物,公示期2023-05-29至2023-05-31。
标段名称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综合总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投标人业绩 | |||
投标报价(元) | |||
质量 | |||
工期 | |||
评标情况 |
标段名称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综合总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投标人业绩 | |||
投标报价(元) | |||
质量 | |||
工期 | |||
评标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乌鲁木齐临空中建 (略) |
联系人: | 王文杰 |
联系电话: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新疆管理局 |
地址: | 乌鲁木齐迎宾路 1341 号 |
电话: | 0991-* |
招标单位: | 乌鲁木齐临空中建 (略) |
日期: | 2023-05-29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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