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2023年电子电器所自然通风老化箱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省质检院2023年电子电器所自然通风老化箱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电子电器所自然通风老化箱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AHZJ-H*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23日
采购日期:2023年5月29日14点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松江区叶榭镇富荣路1013号成交金额(单价总额):8796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询价小组成员:汪华 张文明 董玉刚
采购人名称: (略) 产品质量监 (略)
地址: (略) 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号
联系人:姜晓玲
联系方式: 0551-*
公告期限: 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5月3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纪检监察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纪检监察 406室
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略) 产品质量监 (略)
2023年05月29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电子电器所自然通风老化箱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AHZJ-H*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23日
采购日期:2023年5月29日14点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松江区叶榭镇富荣路1013号成交金额(单价总额):8796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询价小组成员:汪华 张文明 董玉刚
采购人名称: (略) 产品质量监 (略)
地址: (略) 包河工业园区延安路13号
联系人:姜晓玲
联系方式: 0551-*
公告期限: 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5月3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纪检监察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纪检监察 406室
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略) 产品质量监 (略)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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