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HXZC-高峰(CG)-* | ||||
招标人 | 广西 (略) | ||||||
项目单位 | 广西 (略) | ||||||
招标类别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机构 | 广西 (略) | ||||||
招标范围 | 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9日9:30 | 开标地点 | 广西 (略) 一楼会议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1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 (略)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交货期 | 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通知时间交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合同约定。 | 质量等级 | 符合该项目所需的化验室设备的相关标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佰 (略)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交货期 | 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通知时间交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合同约定。 | 质量等级 | 符合该项目所需的化验室设备的相关标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兴 (略)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交货期 | 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通知时间交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合同约定。 | 质量等级 | 符合该项目所需的化验室设备的相关标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招标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 (略) 招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 ||||
招 标 人: 广西 (略)
招标机构: 广西 (略)
2023年5月29日
项目名称 | 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HXZC-高峰(CG)-* | ||||
招标人 | 广西 (略) | ||||||
项目单位 | 广西 (略) | ||||||
招标类别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机构 | 广西 (略) | ||||||
招标范围 | 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9日9:30 | 开标地点 | 广西 (略) 一楼会议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1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 (略)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交货期 | 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通知时间交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合同约定。 | 质量等级 | 符合该项目所需的化验室设备的相关标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佰 (略)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交货期 | 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通知时间交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合同约定。 | 质量等级 | 符合该项目所需的化验室设备的相关标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兴 (略)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交货期 | 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通知时间交货,具体时间由双方合同约定。 | 质量等级 | 符合该项目所需的化验室设备的相关标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招标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 (略) 招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 ||||
招 标 人: 广西 (略)
招标机构: 广西 (略)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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