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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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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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义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QHZB-2023-06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略)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
中标人:河南 (略) 中标价格:54.68 万元
二其他:
(略)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
成 交 公 告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 (略) (略) 新时代文
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按规定的谈判方法步骤标准,
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评审比较,经谈判小组推荐,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示
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QHZB-2023-061
二成交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
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3 年 5 月 30 日 8 时 30 分
谈判地点: (略) 银杏路与鸿庆路交叉口南 30 米路西 1 号院一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天曾组长陈晨采购人代表茹文萌
四成交供应商
成交单位:河南 (略)
法人代表:何志朋
项目经理:张 涛
证书编号:豫 *
成 交 价:*.00 元
工 期:45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质 保 期:按国家规定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孙先生0398-*
地 址: (略) 常村路西段常村路街道常安社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电话:李女士*
地 址: (略) 金水区平安大道 197 号永和龙子湖广场 A 座南区 1703
结果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次日起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
标公告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出的质疑,不
予受理。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30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略) 珠江路中段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平安大道 197 号永和龙子湖广场 A 座南区 1703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义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QHZB-2023-06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略)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
中标人:河南 (略) 中标价格:54.68 万元
二其他:
(略)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
成 交 公 告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 (略) (略) 新时代文
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按规定的谈判方法步骤标准,
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评审比较,经谈判小组推荐,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示
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整体形象提升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QHZB-2023-061
二成交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
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3 年 5 月 30 日 8 时 30 分
谈判地点: (略) 银杏路与鸿庆路交叉口南 30 米路西 1 号院一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天曾组长陈晨采购人代表茹文萌
四成交供应商
成交单位:河南 (略)
法人代表:何志朋
项目经理:张 涛
证书编号:豫 *
成 交 价:*.00 元
工 期:45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质 保 期:按国家规定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孙先生0398-*
地 址: (略) 常村路西段常村路街道常安社区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电话:李女士*
地 址: (略) 金水区平安大道 197 号永和龙子湖广场 A 座南区 1703
结果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次日起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
标公告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出的质疑,不
予受理。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30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略) 珠江路中段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平安大道 197 号永和龙子湖广场 A 座南区 1703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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