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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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次数:4

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宏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汶水路电商园三期 3栋GF区4层4259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 (略) 公安局DNA实验室1台核心检测设备ABI3500XL基因分析仪与新风系统的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世辉、史念湘、章昭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金额:8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安局、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宁城北路99号、 (略) 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宁城北路9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刘先生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4、最后报价书.pdf

(略) 公安局安徽 (略)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信息:

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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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宏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汶水路电商园三期 3栋GF区4层4259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DNA实验室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 (略) 公安局DNA实验室1台核心检测设备ABI3500XL基因分析仪与新风系统的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世辉、史念湘、章昭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金额:8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安局、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宁城北路99号、 (略) 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宁城北路9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刘先生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4、最后报价书.pdf

(略) 公安局安徽 (略)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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