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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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行政区域 雄安新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18:41
评审专家名单 张津津、孙哲远、李明月、赵丽、过书婷(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4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项目联系电话 0312-*
采购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

一、项目编号:HB*1

二、项目名称: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北京) (略)

(略) 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10层1单元1001-5(德胜园区)

*34T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北京) (略)

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

通过开展第三方专业技术监管,构建起由新区政府部门、群众监督小组、第三方技术单位组成的监管体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津津、孙哲远、李明月、赵丽、过书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7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87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名称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变更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 址: (略) 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电 话:0312-*

十、附件

供应商承诺函

关于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采购人一致性说明

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项目(发布稿)

关于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采购人名称变更的情况说明

,雄安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行政区域 雄安新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18:41
评审专家名单 张津津、孙哲远、李明月、赵丽、过书婷(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4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项目联系电话 0312-*
采购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

一、项目编号:HB*1

二、项目名称: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北京) (略)

(略) 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10层1单元1001-5(德胜园区)

*34T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北京) (略)

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

通过开展第三方专业技术监管,构建起由新区政府部门、群众监督小组、第三方技术单位组成的监管体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津津、孙哲远、李明月、赵丽、过书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7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87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名称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变更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 址: (略) 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电 话:0312-*

十、附件

供应商承诺函

关于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采购人一致性说明

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项目(发布稿)

关于雄安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第三方监管采购人名称变更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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