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健康惠民药业有限公司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第二次)成交公告
广元市健康惠民药业有限公司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第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1日 16: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汤毅、郑晓军、王再峰、寇枭、阳俊林 | ||
总成交金额 | ¥3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1072号21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康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富土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州区国投大厦15楼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先生 0839-* |
一、项目编号:SCFTCG2023-06(招标文件编号:SCFTCG2023-06)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新视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245号1栋3层23号
中标(成交)金额:3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新视 (略) | (略) (略) 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 | (1)近视防控科普与公益:科普宣教、视力筛查、屈光档案建档等。 (2)协助开展部分视觉综合训练; (3)眼健康相关技术开展:主要是对视疲劳、干眼症的治疗。 (4)医学验光配镜:主要包括各类框架眼镜、镜片、角膜塑形镜及配套产品(近视、斜视、弱视、老光、远视、术后护目镜)斜弱视训练及矫正。 | 合作方须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7万/年的报价费,共计3年(费用包含:上架营销费不低于12万/年、公益活动费用不低于3万/年、学术活动不低于2万/年)。 成交合作方具有自己的品牌(该品牌在行业里具有一定影响力,可参考中国眼镜杂志排名)、销售团队,具备生产以及(厂房、设施设备等)研发能力。注:需在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后附产品注册证、公司组织架构图、厂房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以及生产设备购销合同。 成交合作方免费提供免散瞳超广角激光扫描检眼镜、扫频生物测量仪供视光中心使用。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公司提供合作业务所需场地房屋;提供所需的水、电、网络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公司提供眼视光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需的医疗诊疗、检查、手术类等医疗服务,各种诊疗、检查、 (略) 收取,成交供应商不得干预。 (3)公司对 (略) 内的配镜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督合作方所提供的材料及产品的质量、价格。 (4)合作方每年负责对被合作方的经营资质、产品注册证、授权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必要时留存备查。 (5)成交合作方负责对业务开展场地的设计改造与装修,提供配镜业务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并保证公司整体建筑及工作不受影响。 (6)成交合作方负责提供物理矫正及眼镜验光、装配加工所需的一切仪器设备,并自行负责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7)成交合作方负责组建开展配镜业务所需的运营团队,团队所有人员的薪酬待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成交合作方提供的产品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许可证明,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略) 监督,因产品质量或服务等原因与患者发生纠纷或医疗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成交合作方在营业中发生的水、电、网络等费用全部由其自行承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毅、郑晓军、王再峰、寇枭、阳俊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由中标方向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1072号21楼
联系方式:康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富土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国投大厦15楼12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老师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1日 16:2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汤毅、郑晓军、王再峰、寇枭、阳俊林 | ||
总成交金额 | ¥3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1072号21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康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富土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州区国投大厦15楼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先生 0839-* |
一、项目编号:SCFTCG2023-06(招标文件编号:SCFTCG2023-06)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新视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245号1栋3层23号
中标(成交)金额:3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新视 (略) | (略) (略) 公开选录眼视光项目合作供方 | (1)近视防控科普与公益:科普宣教、视力筛查、屈光档案建档等。 (2)协助开展部分视觉综合训练; (3)眼健康相关技术开展:主要是对视疲劳、干眼症的治疗。 (4)医学验光配镜:主要包括各类框架眼镜、镜片、角膜塑形镜及配套产品(近视、斜视、弱视、老光、远视、术后护目镜)斜弱视训练及矫正。 | 合作方须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7万/年的报价费,共计3年(费用包含:上架营销费不低于12万/年、公益活动费用不低于3万/年、学术活动不低于2万/年)。 成交合作方具有自己的品牌(该品牌在行业里具有一定影响力,可参考中国眼镜杂志排名)、销售团队,具备生产以及(厂房、设施设备等)研发能力。注:需在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后附产品注册证、公司组织架构图、厂房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以及生产设备购销合同。 成交合作方免费提供免散瞳超广角激光扫描检眼镜、扫频生物测量仪供视光中心使用。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1)公司提供合作业务所需场地房屋;提供所需的水、电、网络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公司提供眼视光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需的医疗诊疗、检查、手术类等医疗服务,各种诊疗、检查、 (略) 收取,成交供应商不得干预。 (3)公司对 (略) 内的配镜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督合作方所提供的材料及产品的质量、价格。 (4)合作方每年负责对被合作方的经营资质、产品注册证、授权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必要时留存备查。 (5)成交合作方负责对业务开展场地的设计改造与装修,提供配镜业务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并保证公司整体建筑及工作不受影响。 (6)成交合作方负责提供物理矫正及眼镜验光、装配加工所需的一切仪器设备,并自行负责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7)成交合作方负责组建开展配镜业务所需的运营团队,团队所有人员的薪酬待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成交合作方提供的产品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许可证明,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略) 监督,因产品质量或服务等原因与患者发生纠纷或医疗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成交合作方在营业中发生的水、电、网络等费用全部由其自行承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毅、郑晓军、王再峰、寇枭、阳俊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由中标方向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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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1072号21楼
联系方式:康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富土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国投大厦15楼12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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