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企业文化建设视频、宣传片拍摄与制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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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企业文化建设视频、宣传片拍摄与制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

(略) (略) 受安徽 (略) 委托,就安徽 (略) 市场营销中心企业文化建设视频、宣传片拍摄与制作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3-253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评标排序

公示内容

1

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博智 (略)

投标总报价

73600.00元

2

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拜 (略)

投标总报价

74600.00元








公示期: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5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 (略) (略) 提出。

二、 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安徽 (略) 初步评审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 (略) 投标总报价计算错误,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其投标总报价由原*元修正为69000元。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达路9号

联系人:岳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06月01日

评标结果公示

(略) (略) 受安徽 (略) 委托,就安徽 (略) 市场营销中心企业文化建设视频、宣传片拍摄与制作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3-253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评标排序

公示内容

1

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博智 (略)

投标总报价

73600.00元

2

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拜 (略)

投标总报价

74600.00元








公示期: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5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 (略) (略) 提出。

二、 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安徽 (略) 初步评审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 (略) 投标总报价计算错误,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其投标总报价由原*元修正为69000元。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天达路9号

联系人:岳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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