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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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成交结果公告

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FW0036

二、项目名称: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综合楼6楼667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

服务范围: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鼎元东郡),项目位于鸠江区湾里街道境内,长江路与齐落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 45992 ㎡,总建筑面积为 * ㎡(含地下车库)。

服务要求:依据回购合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施工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服务时间:730 个日历天(具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之日止)

服务标准:依据回购合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施工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慧莉、余小三、胡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2%

金额:37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鸠江区官陡街道南楼二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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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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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FW0036

二、项目名称: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综合楼6楼667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第三方监督

服务范围:曹村港地块商品房回购项目(鼎元东郡),项目位于鸠江区湾里街道境内,长江路与齐落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 45992 ㎡,总建筑面积为 * ㎡(含地下车库)。

服务要求:依据回购合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施工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服务时间:730 个日历天(具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之日止)

服务标准:依据回购合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施工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慧莉、余小三、胡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2%

金额:37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鸠江区官陡街道南楼二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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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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