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0491)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05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08
(略) (略) 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049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1 | 重庆 (略) | *.00 | 合格 |
2 | (略) | *.00 | 合格 |
3 | (略) 江 (略) | *.00 | 合格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1 | 重庆 (略) | 刘理礼 |
2 | (略) | 刘旭东 |
3 | (略) 江 (略) | 胡华明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重庆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2 |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3 | (略) 江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投标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略) 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1-*-27303 ,邮箱:*@*hncopper.com 。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地址: (略) 盘龙区联盟路时代之窗写字楼
监督电话:087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王家桥
联系人: 李涵蕊
电话:0871-*-2731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邢羽丰
电话:*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0491)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05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08
(略) (略) 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049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1 | 重庆 (略) | *.00 | 合格 |
2 | (略) | *.00 | 合格 |
3 | (略) 江 (略) | *.00 | 合格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1 | 重庆 (略) | 刘理礼 |
2 | (略) | 刘旭东 |
3 | (略) 江 (略) | 胡华明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重庆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2 |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3 | (略) 江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投标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略) 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1-*-27303 ,邮箱:*@*hncopper.com 。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地址: (略) 盘龙区联盟路时代之窗写字楼
监督电话:087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王家桥
联系人: 李涵蕊
电话:0871-*-2731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邢羽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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