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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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0491)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05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08

(略) (略) 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049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1

重庆 (略)

*.00

合格

2

(略)

*.00

合格

3

(略) 江 (略)

*.00

合格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1

重庆 (略)

刘理礼

2

(略)

刘旭东

3

(略) 江 (略)

胡华明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重庆 (略)

响应招标文件

2

(略)

响应招标文件

3

(略) 江 (略)

响应招标文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投标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略) 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1-*-27303 ,邮箱:*@*hncopper.com 。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地址: (略) 盘龙区联盟路时代之窗写字楼

监督电话:087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王家桥

联系人: 李涵蕊

电话:0871-*-2731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邢羽丰

电话:*


























,云南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0491)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05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08

(略) (略) 搬迁项目——平板式刮刀自动卸料离心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049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1

重庆 (略)

*.00

合格

2

(略)

*.00

合格

3

(略) 江 (略)

*.00

合格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1

重庆 (略)

刘理礼

2

(略)

刘旭东

3

(略) 江 (略)

胡华明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重庆 (略)

响应招标文件

2

(略)

响应招标文件

3

(略) 江 (略)

响应招标文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投标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略) 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1-*-27303 ,邮箱:*@*hncopper.com 。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 (略) 纪委工作部

地址: (略) 盘龙区联盟路时代之窗写字楼

监督电话:087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王家桥

联系人: 李涵蕊

电话:0871-*-2731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邢羽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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