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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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BB2023GZCGZ0911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45

一、项目编号:BB2023GZCGZ091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固镇县城关镇投资大厦三楼

3.中标金额: 519.1568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固镇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园、广场内绿化苗木日常养护、公园广场及公园水体、公厕的保洁等。绿化管养面积约210万平方米,具体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但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敏(组长)、李坤、李庆江、李军、张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1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固镇县谷阳路西段1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BB2023GZCGZ0911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45

一、项目编号:BB2023GZCGZ091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固镇县城关镇投资大厦三楼

3.中标金额: 519.1568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固镇县城区绿化管养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固镇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公园、广场内绿化苗木日常养护、公园广场及公园水体、公厕的保洁等。绿化管养面积约210万平方米,具体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但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敏(组长)、李坤、李庆江、李军、张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收取1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固镇县谷阳路西段14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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