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广东院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研广东院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研广东院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略) 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
招标单位: | 有研(广东)新材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 (略)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6月05日20时 至 2023年06月08日20时止 | |||||||
(略) 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05日20时 至 2023年06月08日20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主:中铝 (略) ;成:长沙有色冶 (略) ; | 设计费投标报价:*.40元; 工程建安费投标折率:98.60% 投标总报价(元):*.90 | 刘凯/湘*8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有研(广东)新材 (略) | ||||||||
电话:0757-* | ||||||||
地址: (略) 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七座二十层 | ||||||||
邮编:* | ||||||||
投诉接收部门: (略) 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 地址: (略) 禅城区江湾三路 28 (略) (佛山)软件产业园 1 号楼 4 楼 403 室 邮编:* | ||||||||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 (略) 联系人:利工、黄工 电 话:0757-*-313 传 真:/ 地 址: (略) 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邮 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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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广东院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略) 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
招标单位: | 有研(广东)新材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 (略)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6月05日20时 至 2023年06月08日20时止 | |||||||
(略) 南庄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05日20时 至 2023年06月08日20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主:中铝 (略) ;成:长沙有色冶 (略) ; | 设计费投标报价:*.40元; 工程建安费投标折率:98.60% 投标总报价(元):*.90 | 刘凯/湘*8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有研(广东)新材 (略) | ||||||||
电话:0757-* | ||||||||
地址: (略) 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七座二十层 | ||||||||
邮编:* | ||||||||
投诉接收部门: (略) 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 地址: (略) 禅城区江湾三路 28 (略) (佛山)软件产业园 1 号楼 4 楼 403 室 邮编:* | ||||||||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 (略) 联系人:利工、黄工 电 话:0757-*-313 传 真:/ 地 址: (略) 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邮 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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