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略) (略) 受安徽江淮 (略) 委托,就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招标编号:GN2023-07-269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 (略) (略)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江淮 (略) 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
2、招标编号:GN2023-07-2695
3、主要内容: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本项目为1个标包。
4、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公示期: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略) (略)
2023年6月6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略) (略) 受安徽江淮 (略) 委托,就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招标编号:GN2023-07-269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 (略) (略)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江淮 (略) 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
2、招标编号:GN2023-07-2695
3、主要内容:碳管理核算平台建设,本项目为1个标包。
4、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公示期: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略) (略)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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