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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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YGZF[2023]031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华信咨 (略)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淳安县中心粮库“浙江粮仓”智慧储粮、安全监管建设项采购项目2023年5月,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深化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建设应用的通知》。1、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履行所有规定服务;
2、产品及服务须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我方 将完成系统配 套设备的安装、 调试、集成工 作。完成系
统配套设备的
安装、调试、
对接集成工作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明建,余韶军,章建勇,王晨,洪卿(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华信咨 (略) 56.063.063.065.062.061.830.091.8
1郑州 (略) 24.026.027.024.027.025.629.3154.91
1浙江瑞盈 (略) 22.026.027.022.024.024.229.9154.1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

地 址:淳安县商务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苏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李达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郭敬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YGZF[2023]031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华信咨 (略)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本级)粮仓数字化平台建设服务淳安县中心粮库“浙江粮仓”智慧储粮、安全监管建设项采购项目2023年5月, (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深化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建设应用的通知》。1、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并履行所有规定服务;
2、产品及服务须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我方 将完成系统配 套设备的安装、 调试、集成工 作。完成系
统配套设备的
安装、调试、
对接集成工作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明建,余韶军,章建勇,王晨,洪卿(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华信咨 (略) 56.063.063.065.062.061.830.091.8
1郑州 (略) 24.026.027.024.027.025.629.3154.91
1浙江瑞盈 (略) 22.026.027.022.024.024.229.9154.1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

地 址:淳安县商务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苏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李达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郭敬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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