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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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ZC-2023-080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场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淳区东坝信息新材料产业园832-982号

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高伟、唐述裕、冯建敏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288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1) (略) 建邺区志善志美装饰材料销售中心智能垃圾箱等产品销售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8日;(2) (略) 智能垃圾回收站产品销售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9月;(3)南京 (略) 智能垃圾房采购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2月20日。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北四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话:*

芜湖市鸠江区城市管理局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ZC-2023-080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场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淳区东坝信息新材料产业园832-982号

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高伟、唐述裕、冯建敏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288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1) (略) 建邺区志善志美装饰材料销售中心智能垃圾箱等产品销售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8日;(2) (略) 智能垃圾回收站产品销售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9月;(3)南京 (略) 智能垃圾房采购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2月20日。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鸠江区官陡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北四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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