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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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H-YJ*

二、项目名称: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叶集区西小河餐厅

供应商地址: (略) 叶集区花园路怡景尚都小区2栋107#、108#

成交折扣率:90%

供应商名称: (略) 叶集区中饮悦家餐饮店

供应商地址: (略) 叶集区龙庭御景1栋123、124号

成交折扣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良付 董邦红 石本福 林芳 吴允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或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 (略) 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口安丰大厦四楼404室,联系电话:0564-* 或056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口安丰大厦四楼4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工

电 话:056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H-YJ*

二、项目名称: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叶集区西小河餐厅

供应商地址: (略) 叶集区花园路怡景尚都小区2栋107#、108#

成交折扣率:90%

供应商名称: (略) 叶集区中饮悦家餐饮店

供应商地址: (略) 叶集区龙庭御景1栋123、124号

成交折扣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3年-2026年叶集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良付 董邦红 石本福 林芳 吴允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或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 (略) 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口安丰大厦四楼404室,联系电话:0564-* 或056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叶集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口安丰大厦四楼4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工

电 话:056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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