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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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3-*

采购计划编号:*-2023-03723

本项目于2023-06-01 12:00:45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3-06-07?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4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4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报价时间
湖南 (略) 东莞分公司163,997.452023-06-07 09:28:11
广东 (略) 170,471.612023-06-07 09:31:01
重庆 (略) 173,470.612023-06-07 09:38:58
广东 (略) 173,471.612023-06-07 11:58:50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湖南 (略) 东莞分公司

成交时间:2023-06-07 16:00:00

成交金额:*.45,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整。

名称数量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
技术要求:1、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 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适用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合同形式及生效条件:以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下签订的合同为准,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存在以下情况发包方有权中止与中标人或承包人的合作:1、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未与发包方联系;2、发包方提供合同初稿(含电子版)或审核稿(含电子版)后,中标人五天内不回复或不递交纸质版合同(中标人已签章); 3、收到进场施工通知后5天内不进场施工; 4、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不配合整改的; 5、故意拖延工期达10天以上;6、中标人存在其它重大过错。 工期及进场时间:1、建安部分工期:30天2、(1)防护验收检测时限: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场检测,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2)《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时限:发包人可自主选择微信、电子邮件、存储介质拷贝等多种形式提交评价材料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资料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正意见,过时不提视为资料完整。发包人提交完整资料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须完成《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流程及环保手续要求: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涉设备、场所的验收检测、撰写《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业务。有关费用已纳入工程预算中,不再另行支付。是否允许转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建安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合同约定而转包或分包的,须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施工现场管理:1、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除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 (略) 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称职需要更换的;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被司法机关羁押或判刑的;死亡的。符合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情形时,更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必须不低于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且前述除死亡的情形外,其他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情形均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每次处予人民币25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2、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因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需请假时,须提供工程所 (略) 出具的证明、病历及发票等,并附检查报告报发包人审核,同时应报派临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接替,接替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必须不低于被接替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原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请假期满后,应立即重返本工程,继续负责相关管理。 3、承包人应按要求参加工程管理相关会议,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故缺席的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其他技术、管理人员无故缺席的处以每人3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项目实施期间,其所持有的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证)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有权对承包人处予每天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必须及时作出替换,且替换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必须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如替换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要求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予每次人民币 2500 元的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4、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全过程负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若因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建造师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存在安全或质量隐患,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将处予人民币1000 元的违约金,且承包人在 (略) (如有)的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内容要求整改完毕,若再出现同样或类似的违约情况,或承包人未按要求整改,则处予前一次违约金额的双倍违约金,以此类推,由此延迟的工期不予顺延。 (略) 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5、现场清洁及保安由承包人统一负责,承包人必须将每天产生的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后再统一负责清运,未能及时处理和清运的,将对承包人每天处予人民币 2500元的违约金。应急方案:1、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及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具体标准要求依据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2、质保期自验收通过签字之日起*年,在质保期内因质量而造成返工,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质量保修响应时间: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发包人通知后的4小时到达发包人指定的维修现场及时免费维修,质保期内承包人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设置1周5个工作日服务,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则3小时内到现场、48小时内修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维修,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验收方案(应当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承包人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发包人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另定验收日期。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发包人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 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做出回应。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处理,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支付。 6、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质量保修期内,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影响货物正常运转的故障负责,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服务由承包人上门进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7、工程完工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设备性能及场所进行防护验收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8、工程完工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撰写《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违约责任:奖励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承包人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确需提前使用,可与承包人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承包人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发包人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整; (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5)经发包人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承包人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发包人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9、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5 ‰的数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15 %违约金,并且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违约金,并且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发包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承包人另行补足。 (4)、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发包人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解决争议的方法: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向工程所 (略) 起诉解决。 (略) 审理期间, (略) 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保险要求:承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合法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3)办理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湖南 (略) 东莞分公司163,997.45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沛棠 *

采购单位: (略) (略)

2023年06月08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3-*

采购计划编号:*-2023-03723

本项目于2023-06-01 12:00:45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3-06-07?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4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4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报价时间
湖南 (略) 东莞分公司163,997.452023-06-07 09:28:11
广东 (略) 170,471.612023-06-07 09:31:01
重庆 (略) 173,470.612023-06-07 09:38:58
广东 (略) 173,471.612023-06-07 11:58:50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湖南 (略) 东莞分公司

成交时间:2023-06-07 16:00:00

成交金额:*.45,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整。

名称数量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报价(元)
技术要求:1、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 区、 (略) 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适用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合同形式及生效条件:以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下签订的合同为准,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存在以下情况发包方有权中止与中标人或承包人的合作:1、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未与发包方联系;2、发包方提供合同初稿(含电子版)或审核稿(含电子版)后,中标人五天内不回复或不递交纸质版合同(中标人已签章); 3、收到进场施工通知后5天内不进场施工; 4、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不配合整改的; 5、故意拖延工期达10天以上;6、中标人存在其它重大过错。 工期及进场时间:1、建安部分工期:30天2、(1)防护验收检测时限: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场检测,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2)《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时限:发包人可自主选择微信、电子邮件、存储介质拷贝等多种形式提交评价材料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资料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正意见,过时不提视为资料完整。发包人提交完整资料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须完成《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流程及环保手续要求:承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涉设备、场所的验收检测、撰写《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所有相关业务。有关费用已纳入工程预算中,不再另行支付。是否允许转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建安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合同约定而转包或分包的,须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施工现场管理:1、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除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 (略) 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称职需要更换的;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被司法机关羁押或判刑的;死亡的。符合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情形时,更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必须不低于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且前述除死亡的情形外,其他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情形均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每次处予人民币25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2、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因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需请假时,须提供工程所 (略) 出具的证明、病历及发票等,并附检查报告报发包人审核,同时应报派临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接替,接替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必须不低于被接替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原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请假期满后,应立即重返本工程,继续负责相关管理。 3、承包人应按要求参加工程管理相关会议,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故缺席的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其他技术、管理人员无故缺席的处以每人3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项目实施期间,其所持有的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证)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有权对承包人处予每天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必须及时作出替换,且替换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必须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如替换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要求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予每次人民币 2500 元的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4、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全过程负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若因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建造师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存在安全或质量隐患,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将处予人民币1000 元的违约金,且承包人在 (略) (如有)的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内容要求整改完毕,若再出现同样或类似的违约情况,或承包人未按要求整改,则处予前一次违约金额的双倍违约金,以此类推,由此延迟的工期不予顺延。 (略) 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5、现场清洁及保安由承包人统一负责,承包人必须将每天产生的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后再统一负责清运,未能及时处理和清运的,将对承包人每天处予人民币 2500元的违约金。应急方案:1、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及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具体标准要求依据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2、质保期自验收通过签字之日起*年,在质保期内因质量而造成返工,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质量保修响应时间: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发包人通知后的4小时到达发包人指定的维修现场及时免费维修,质保期内承包人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设置1周5个工作日服务,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则3小时内到现场、48小时内修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维修,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验收方案(应当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承包人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发包人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另定验收日期。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发包人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 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做出回应。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处理,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支付。 6、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质量保修期内,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影响货物正常运转的故障负责,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服务由承包人上门进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7、工程完工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设备性能及场所进行防护验收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8、工程完工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撰写《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违约责任:奖励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承包人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确需提前使用,可与承包人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承包人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发包人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整; (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5)经发包人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承包人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发包人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9、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5 ‰的数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15 %违约金,并且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30 %的违约金,并且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发包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承包人另行补足。 (4)、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发包人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解决争议的方法: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向工程所 (略) 起诉解决。 (略) 审理期间, (略) 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保险要求:承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合法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3)办理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湖南 (略) 东莞分公司163,997.45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沛棠 *

采购单位: (略) (略)

2023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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