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翔安区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测绘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翔安区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测绘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地址: (略)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92-*
供应商(*方):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莲前东路828号东区1-2层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翔安区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测绘工作 | 2,000(宗) | ¥720.00 | ¥1,440,000.00 | 一、技术要求: 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略) 农村土地房屋测绘技术规定》(厦国土房[2007]484号)、《 (略) 房产面积测算细则》(2021年版)等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二、服务内容与期限: 1、服务内容: (1)按照上述测量标准完成实地测量,出具测绘成果。 (2)完成宗地图形制作。 (3)完成房产测绘成果数据制作。 2、期限:一年 三、验收要求: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54号)、《 (略) 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四、其他事项: 1、基本条件: (略) “多测合一”中介网上服务大厅的测绘单位。 2、监管: (1)接自然资源所开单后,应于7天内完成实地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 (2)应于3天内完成宗地图形制作。 (3)应于3天内完成房产测绘成果数据制作。 合同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提供的测绘成果资料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2)提供虚假资料,测绘成果资料失实。 (3)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法按时完成任务。 (4)不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响应不及时的行为。 |
合同金额: 1,4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08日
履约地点: (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6月08日
2023年06月09日
合同附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2023年06月09日
采购人(*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地址: (略)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92-*
供应商(*方):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莲前东路828号东区1-2层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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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翔安区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测绘工作 | 2,000(宗) | ¥720.00 | ¥1,440,000.00 | 一、技术要求: 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略) 农村土地房屋测绘技术规定》(厦国土房[2007]484号)、《 (略) 房产面积测算细则》(2021年版)等规定的技术要求实施。 二、服务内容与期限: 1、服务内容: (1)按照上述测量标准完成实地测量,出具测绘成果。 (2)完成宗地图形制作。 (3)完成房产测绘成果数据制作。 2、期限:一年 三、验收要求: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54号)、《 (略) 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四、其他事项: 1、基本条件: (略) “多测合一”中介网上服务大厅的测绘单位。 2、监管: (1)接自然资源所开单后,应于7天内完成实地测量并出具测绘成果。 (2)应于3天内完成宗地图形制作。 (3)应于3天内完成房产测绘成果数据制作。 合同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提供的测绘成果资料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2)提供虚假资料,测绘成果资料失实。 (3)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法按时完成任务。 (4)不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响应不及时的行为。 |
合同金额: 1,4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08日
履约地点: (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6月08日
2023年06月09日
合同附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202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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