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路面工程透层、粘层、封层工程施工分包询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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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路面工程透层、粘层、封层工程施工分包询价结果公示

1. 询价概况

(略) 于2023年6月7日在 (略) 官网上发布了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路面工程透层、粘层、封层工程施工分包询价公告。2023年6月12日完成该项目的申请文件启封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现进行结果公示。

2. 评审结果

第1合同包

申请人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推荐意见

(略) (略)

*.00

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沈阳 (略)

*.00

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略) (略)

*.00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第2合同包

申请人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推荐意见

沈阳 (略)

*.00

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辽宁 (略)

*.00

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略) (略)

*.00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3. 异议与投诉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4. 联系方式

遴 选 人: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龚家铺村1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5.监督举报方式

通信(接待)地址: (略) 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中共湖北 (略) 纪委派驻纪检三组(邮编:*)

举 报 电 话:027-*

举 报 邮 箱:*@*26.com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略)

2023年6月13日


1. 询价概况

(略) 于2023年6月7日在 (略) 官网上发布了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路面工程透层、粘层、封层工程施工分包询价公告。2023年6月12日完成该项目的申请文件启封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现进行结果公示。

2. 评审结果

第1合同包

申请人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推荐意见

(略) (略)

*.00

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沈阳 (略)

*.00

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略) (略)

*.00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第2合同包

申请人

预期不含税中选价(元)

推荐意见

沈阳 (略)

*.00

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辽宁 (略)

*.00

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略) (略)

*.00

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3. 异议与投诉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4. 联系方式

遴 选 人: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龚家铺村1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5.监督举报方式

通信(接待)地址: (略) 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中共湖北 (略) 纪委派驻纪检三组(邮编:*)

举 报 电 话:027-*

举 报 邮 箱:*@*26.com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略)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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