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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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NF-2023GC-020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与经一路交叉口翠湖苑4幢商107、商107上

成交金额:*.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

施工范围: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泥道路铺设,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云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秀山、王健健、张明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单位:安徽 (略) 、安徽 (略) 、 (略) 、安徽 (略) 、安徽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湾沚区陶辛镇集镇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能发建设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景友

电话:*

采购人: (略) 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 (略)

2023年06月13日

一、项目编号:AHNF-2023GC-020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与经一路交叉口翠湖苑4幢商107、商107上

成交金额:*.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

施工范围: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夫子阙社区地湾、夫阙道路水泥路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泥道路铺设,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云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

*秀山、王健健、张明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单位:安徽 (略) 、安徽 (略) 、 (略) 、安徽 (略) 、安徽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湾沚区陶辛镇集镇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能发建设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景友

电话:*

采购人: (略) 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 (略)

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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