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八幼儿园班班通、彩屏、广播及音响灯光系统、视频监控和无线网络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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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八幼儿园班班通、彩屏、广播及音响灯光系统、视频监控和无线网络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市第八幼儿园班班通、彩屏、广播及音响灯光系统、视频监控和无线网络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1

一、项目编号:XZQ-CG-XJ-*(任务书编号: FS*号)

二、项目名称:市第八幼儿园班班通、彩屏、广播及音响灯光系统、视频监控和无线网络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鑫睿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鳌峰街道香溢梅溪商业 A 区 A-8 号

成交金额:*.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65 寸交

互式触摸

一体机

希沃

FF65EA

12台

1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操长征、徐杰、万文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1042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第八幼儿园、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华邦锦绣华府小区旁、 (略) 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9室,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八幼儿园

地 址: (略) 华邦锦绣华府小区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9室

邮 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主任/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1.询价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承诺函主要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

市第八幼儿园班班通、彩屏、广播及音响灯光系统、视频监控和无线网络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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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ZQ-CG-XJ-*(任务书编号: FS*号)

二、项目名称:市第八幼儿园班班通、彩屏、广播及音响灯光系统、视频监控和无线网络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鑫睿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鳌峰街道香溢梅溪商业 A 区 A-8 号

成交金额:*.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65 寸交

互式触摸

一体机

希沃

FF65EA

12台

1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操长征、徐杰、万文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1042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第八幼儿园、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华邦锦绣华府小区旁、 (略) 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9室,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八幼儿园

地 址: (略) 华邦锦绣华府小区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9室

邮 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主任/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1.询价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承诺函主要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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