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及轨道预留路桥工区-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任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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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及轨道预留路桥工区-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任务中标公示

GTC及轨道预留路桥工区-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任务

发布日期: **

作者: 张倍毓

项目编号: RW-ZY-*-* 招标人: 张倍毓 项目名称: GTC及轨道预留路桥工区-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任务
公示期: ** ~ ** 联系人: 侯安 公司: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总包项目经理部路桥工区
电子邮箱: 电话: *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1.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GTC及轨道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富 (略) ,含税总价为 *.86元(大写: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不含税总价为 *.96元,增值税为 6702.90 元。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按*方提供的*方实际施工的图纸、变更单及有效签证单计算合格工程量,需要时现场测量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按量低的计入。*方不得以实际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因*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图纸、规范及返工的工程量不纳入计量范围,由*方自行负责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不予计算工程量。 质量合格方可报量,进度报量的审核结果或进度结算,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质量认定和最终结算依据。变更签证不计入进度报量,在最终结算时计入总价。 4.本工程按月结算,按 月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建设单位对*方的付款比例发生变化,*方按变化后的比例对以上款项进行支付。 *方向*方付款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方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方式相结合,即使单次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也不代表*方按照突破建设单位付款条件向*方付款。 5.1.本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不得大于2人。 5.2.本工程的施工必须达到“ 省级 文明/平安工地”标准,否则,结算价下浮 10 %。 5.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方以合同质量目标分解的具体目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5.4.*方应随时接受*方、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3.2条创优目标的,结算价下浮20%。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1: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标包

序号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中标候选单位名次
1
陕西富 (略)
第一中标人
/ 0
GTC及轨道预留路桥工区-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任务

发布日期: **

作者: 张倍毓

项目编号: RW-ZY-*-* 招标人: 张倍毓 项目名称: GTC及轨道预留路桥工区-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任务
公示期: ** ~ ** 联系人: 侯安 公司: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总包项目经理部路桥工区
电子邮箱: 电话: *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1.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GTC及轨道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富 (略) ,含税总价为 *.86元(大写: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不含税总价为 *.96元,增值税为 6702.90 元。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按*方提供的*方实际施工的图纸、变更单及有效签证单计算合格工程量,需要时现场测量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按量低的计入。*方不得以实际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因*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图纸、规范及返工的工程量不纳入计量范围,由*方自行负责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不予计算工程量。 质量合格方可报量,进度报量的审核结果或进度结算,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质量认定和最终结算依据。变更签证不计入进度报量,在最终结算时计入总价。 4.本工程按月结算,按 月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建设单位对*方的付款比例发生变化,*方按变化后的比例对以上款项进行支付。 *方向*方付款与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方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方式相结合,即使单次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也不代表*方按照突破建设单位付款条件向*方付款。 5.1.本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不得大于2人。 5.2.本工程的施工必须达到“ 省级 文明/平安工地”标准,否则,结算价下浮 10 %。 5.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方以合同质量目标分解的具体目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5.4.*方应随时接受*方、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3.2条创优目标的,结算价下浮20%。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1:定向钻施工专业分包任务标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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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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