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WBMD-2023-SBZB-06011
皖北 (略) 招标中心受安徽 (略) 供应分公司委托,对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6、交货地点: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
7、质量标准:JB/T5663-2008
二、招标内容
标段一 门式起重机 60T 1台
标段二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50T 1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标的物的生产厂家,需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以上,含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已被列入皖北 (略) 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要求和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9日23:59止(北京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http://**,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标人: (略)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埇桥区西昌南路595号
联 系 人:鹿工
电 话:0557-*
项目采购单位:安徽 (略) 供应分公司
地 址: (略) 浍水路与西昌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7-*
技术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7-*
备注:
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
2.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
(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
3.咨询热线:400-0099-555。
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BMD-2023-SBZB-0601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标段一
标段二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 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 被质疑单位名称;
2.4 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 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 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 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BMD-2023-SBZB-0601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标段一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标段二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 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 被质疑单位名称;
2.4 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 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 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 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招标编号:WBMD-2023-SBZB-06011
皖北 (略) 招标中心受安徽 (略) 供应分公司委托,对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6、交货地点: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
7、质量标准:JB/T5663-2008
二、招标内容
标段一 门式起重机 60T 1台
标段二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50T 1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标的物的生产厂家,需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以上,含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已被列入皖北 (略) 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要求和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9日23:59止(北京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http://**,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标人: (略)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埇桥区西昌南路595号
联 系 人:鹿工
电 话:0557-*
项目采购单位:安徽 (略) 供应分公司
地 址: (略) 浍水路与西昌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57-*
技术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7-*
备注:
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
2.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
(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
3.咨询热线:400-0099-555。
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BMD-2023-SBZB-0601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标段一
标段二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 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 被质疑单位名称;
2.4 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 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 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 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皖北 (略) 招标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机械总厂、钱营孜煤矿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BMD-2023-SBZB-0601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标段一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标段二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名 | *.00 | |
第二名 | *.00 | |
第三名 | *.00 |
本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公示期: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 (略) 招标中心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 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 被质疑单位名称;
2.4 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 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 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 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557-*
传真: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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