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督查检查工作费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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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督查检查工作费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督查检查工作费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10: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伟、刘国玉、阮成
总成交金额 ¥1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子一、熊思琦、张伟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成府路270 (略) 内6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杜子一、熊思琦、张伟,010-*
附件:
附件1 05、比选文件定稿-督查检查工作费.pdf

一、项目编号:*Z-04-(05)-C03(招标文件编号:*Z-04-(05)-C03)

二、项目名称:督查检查工作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苑1号住宅楼1203室

中标(成交)金额:1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 (略) 督查检查工作费 为了更好的发挥公共文明引导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文明引导员队*建设,提升公共文明引导岗位服务规范,市督查组发挥着监督指导作用。为推进督查检查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 (略) 范围的督查检查, (略) 督 (略) 政交通一卡通,使督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制作公交卡、管理公交卡等,并健全日常督查队*管理和督查岗前培训策划等活动。 本项目提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格,满足采购人采购的服务需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伟、刘国玉、阮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协议签订的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累计法并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地址: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4号楼        

联系方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泰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成府路270 (略) 内6号楼3层            

联系方式:杜子一、熊思琦、张伟,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子一、熊思琦、张伟

电 话:  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督查检查工作费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10: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伟、刘国玉、阮成
总成交金额 ¥1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子一、熊思琦、张伟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成府路270 (略) 内6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杜子一、熊思琦、张伟,010-*
附件:
附件1 05、比选文件定稿-督查检查工作费.pdf

一、项目编号:*Z-04-(05)-C03(招标文件编号:*Z-04-(05)-C03)

二、项目名称:督查检查工作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苑1号住宅楼1203室

中标(成交)金额:1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 (略) 督查检查工作费 为了更好的发挥公共文明引导队*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文明引导员队*建设,提升公共文明引导岗位服务规范,市督查组发挥着监督指导作用。为推进督查检查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 (略) 范围的督查检查, (略) 督 (略) 政交通一卡通,使督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制作公交卡、管理公交卡等,并健全日常督查队*管理和督查岗前培训策划等活动。 本项目提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格,满足采购人采购的服务需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伟、刘国玉、阮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协议签订的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累计法并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精神文明促进中心     

地址: (略) 通州区运河东 (略) 4号楼        

联系方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泰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成府路270 (略) 内6号楼3层            

联系方式:杜子一、熊思琦、张伟,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子一、熊思琦、张伟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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