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3年行业拓展机房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失败转定向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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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3年行业拓展机房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失败转定向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行业拓展机房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第一次比选失败,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第二次采购方式由公开比选转为定向谈判。现已完成相应谈判过程,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ZB-2306J184D0060-HNBX177C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行业拓展机房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谈判时间:2023年6月19日(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和谈判,于2023年06月19日完成谈判工作。

六、成交人:

(1)单位名称:南京 (略)

(2)最终报价:99.30%,增值税税率6%

(3)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陈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苏建安B(2015)*。

(6)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资格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九、公示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共6天。

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曹雁寒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89.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

项目联系人:曹雁寒(*)

, (略) ,株洲

中国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3年行业拓展机房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第一次比选失败,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第二次采购方式由公开比选转为定向谈判。现已完成相应谈判过程,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ZB-2306J184D0060-HNBX177C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行业拓展机房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谈判时间:2023年6月19日(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和谈判,于2023年06月19日完成谈判工作。

六、成交人:

(1)单位名称:南京 (略)

(2)最终报价:99.30%,增值税税率6%

(3)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陈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编号:苏建安B(2015)*。

(6)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资格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

九、公示期: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共6天。

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曹雁寒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89.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

项目联系人:曹雁寒(*)

, (略) ,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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