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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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GZB-F-2023-039

二、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沃尔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南宁东路715号万达茂中心5幢办1201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网络及硬件系统维护,会议系统维护保障,楼宇智能化硬件系统维护,故障网络及硬件设备维修更换,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信息化系统软件及支撑软件环境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硬件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

窗体顶端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磊、汪小萍、史美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功辉大厦西侧),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联系方式:史美阳 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功辉大厦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

一、项目编号:TGZB-F-2023-039

二、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沃尔赋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南宁东路715号万达茂中心5幢办1201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机房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中心网络及硬件系统维护,会议系统维护保障,楼宇智能化硬件系统维护,故障网络及硬件设备维修更换,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信息化系统软件及支撑软件环境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硬件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

窗体顶端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磊、汪小萍、史美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功辉大厦西侧),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略) 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联系方式:史美阳 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功辉大厦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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