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中医医院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高平市中医医院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CS0006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 | 项 | 报价:*(元) | 山 (略) | (略) 城区柏后村新西街278号 | *75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 |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 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 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 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 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 向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3、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 协助采购人对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 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5、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与免费维护期均为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三年, 期限内供应商因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 通讯费)已包含到本项目预算中,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质量保证期内无条件免费保修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刁伟伟,孟俊玲,石逢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533.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建设北路4601号
联系方式: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全 (略)
地 址: (略) 盛宏建设大厦 1 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钰
电 话:*
附件信息:
537.4K
一、项目编号:*ACS0006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 | 项 | 报价:*(元) | 山 (略) | (略) 城区柏后村新西街278号 | *75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略) (略) 楼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 |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 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 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 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 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 向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3、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 协助采购人对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 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5、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与免费维护期均为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三年, 期限内供应商因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 通讯费)已包含到本项目预算中,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质量保证期内无条件免费保修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刁伟伟,孟俊玲,石逢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533.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建设北路4601号
联系方式: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全 (略)
地 址: (略) 盛宏建设大厦 1 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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