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供应链平台系统开发实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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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供应链平台系统开发实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供应链平台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1项目范围:建设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供应链平台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本项目拟对我行现有供应链平台系统优化改造,包括跨行再保理产品创设、平煤招采中心直连项目、应收账款质押池融资等多项重点需求建设,支持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业务产品建设开发,保理、预付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流动资金贷款、核心企业系统直连等业务场景,支持中原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2服务期限:8个月建设期及12个月免费维保期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5月25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三、开标

3.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3.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cn。

四、评标

4.1评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

4.2评标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6评标室( (略) 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

4.3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1中标候选人:天阳 (略) ;

第2中标候选人:北京 (略) ;

第3中标候选人: (略) 前海 (略) 。

五、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1招 标 人: (略)

联 系 人:苏志超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楼

6.2招标代理: (略) (略)

联系人:邢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地址: (略) 民航路15号企业*号1201室

电子邮箱:*@*Q.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略) (略)

2023年6月21日

**
,河南, (略) , (略) ,郑州,深圳,0371-

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供应链平台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1项目范围:建设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供应链平台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本项目拟对我行现有供应链平台系统优化改造,包括跨行再保理产品创设、平煤招采中心直连项目、应收账款质押池融资等多项重点需求建设,支持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业务产品建设开发,保理、预付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流动资金贷款、核心企业系统直连等业务场景,支持中原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2服务期限:8个月建设期及12个月免费维保期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5月25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三、开标

3.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3.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cn。

四、评标

4.1评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

4.2评标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6评标室( (略) 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

4.3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1中标候选人:天阳 (略) ;

第2中标候选人:北京 (略) ;

第3中标候选人: (略) 前海 (略) 。

五、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1招 标 人: (略)

联 系 人:苏志超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楼

6.2招标代理: (略) (略)

联系人:邢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地址: (略) 民航路15号企业*号1201室

电子邮箱:*@*Q.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略) (略)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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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略) , (略) ,郑州,深圳,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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