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红色交通线旅游公路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红色交通线旅游公路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 (略) | (略) |
投标价(万元) | 478.703 | 478.21 | 477.717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戴许明/粤高职证字第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60号 | 夏永峰/A*40 | 金辉/*A332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未承诺使用 | 未承诺使用 | 未承诺使用 |
工程质量 | 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工期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其中: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并提供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并提供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并提供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大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大埔县湖寮镇义招路89号交通局内邮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3-* 联系传真: 0753-*
招投标监督部门: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大埔县县城义招路89号
联系电话: 0753-*
公示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 (略) | (略) |
投标价(万元) | 478.703 | 478.21 | 477.717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戴许明/粤高职证字第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VIP可见)60号 | 夏永峰/A*40 | 金辉/*A332 |
使用信用等级分值情况 | 未承诺使用 | 未承诺使用 | 未承诺使用 |
工程质量 | 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工期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其中: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并提供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并提供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并提供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无安全责任事故 |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人员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大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大埔县湖寮镇义招路89号交通局内邮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3-* 联系传真: 0753-*
招投标监督部门: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大埔县县城义招路89号
联系电话: 0753-*
公示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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