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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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YZX-*Z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0579

三、项目名称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油和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50(万元)

服务类

名称: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永友(组长),谭先才,黄竟雄(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6-25

2、评审地点: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2.1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80(万元)
2、联合体成员: (略) (略)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同时未取得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通城县宝塔大道19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清秀

电 话:*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YZX-*ZC-*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0579

三、项目名称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油和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50(万元)

服务类

名称: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永友(组长),谭先才,黄竟雄(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6-25

2、评审地点:嘉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2.1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180(万元)
2、联合体成员: (略) (略)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同时未取得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通城县宝塔大道19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清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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