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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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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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 (略) 高新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国盛 (略)

供应商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潘桃花园1#楼-103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高新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高新区新北沱河地下涵--小黄河节制闸断面水质污染问题

服务要求: (略) 高新区新北沱河地下涵-- 小黄河节制闸断面水质污染问题,重点消减水体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污染总量,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标准,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服务期满后,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月度抽检水质均达标,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年。连续3个月水质超标或半年内水质超标3次,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 (略) 高新区新北沱河地下涵--小黄河节制闸断断面水质污染问题。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水标准,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

单位:mg/L(pH 无量纲) (GB3838-2002) Ⅲ类水标准。

分析项目

pH 值

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考 核断面考核标 准

(III类)

6~9

≤6

≤20

≤1.0

≤0.20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红光(组长)、韩军峰、郭香华、唐方方、詹会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5.7万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竹邑路 2068 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4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安徽 (略)
    请审核
    2023-06-26 14:10:27
    0天0小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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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 (略) 高新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国盛 (略)

供应商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潘桃花园1#楼-103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高新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略) 高新区新北沱河地下涵--小黄河节制闸断面水质污染问题

服务要求: (略) 高新区新北沱河地下涵-- 小黄河节制闸断面水质污染问题,重点消减水体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污染总量,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标准,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服务期满后,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月度抽检水质均达标,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年。连续3个月水质超标或半年内水质超标3次,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 (略) 高新区新北沱河地下涵--小黄河节制闸断断面水质污染问题。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水标准,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

单位:mg/L(pH 无量纲) (GB3838-2002) Ⅲ类水标准。

分析项目

pH 值

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考 核断面考核标 准

(III类)

6~9

≤6

≤20

≤1.0

≤0.20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红光(组长)、韩军峰、郭香华、唐方方、詹会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5.7万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竹邑路 2068 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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