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新建学校图书室及宿舍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双层铁架床 | 其他床类 | 规格:2000mm*900mm*1800mm; | 张 | 584 | * | 2 | 单人床 | 木制床类 | 规格:2000mm*1200mm | 张 | 84 | 57120 | 3 | 阅览桌 | 其他台、桌类 | 规格:1800mm×1000mm×750mm | 张 | 240 | * | 4 | 阅览椅 | 其他椅凳类 | 规格:520mm*440mm*590mm; | 张 | 960 | 67200 | 5 | 双面书架 | 金属质架类 | 规格:长900±2mm*宽450±1mm*高2000mm±4mm,架体为六层双柱式结构。 | 组 | 534 | * | 6 | 图书室工作台 | 其他台、桌类 | 规格:1400mm*700mm*750mm | 张 | 15 | 2025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零*万零*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双层铁架床 | 张 | 规格:2000mm*900mm*180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584 | 680.00 | *.00 | | 2 | 单人床 | 张 | 规格:2000mm*120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84 | 680.00 | 57120.00 | | 3 | 阅览桌 | 张 | 规格:1800mm×1000mm×75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240 | 450.00 | *.00 | | 4 | 阅览椅 | 张 | 规格:520mm*440mm*59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960 | 70.00 | 67200.00 | | 5 | 双面书架 | 组 | 规格:长900±2mm*宽450±1mm*高2000mm±4mm,架体为六层双柱式结构 | 兴宇、湖南长沙 | 534 | 750.00 | *.00 | | 6 | 图书室工作台 | 张 | 规格:1400mm*700mm*750mm | 兴宇、湖南长沙 | 15 | 1350.00 | 20250.00 | | 7 | 报价合计 | / | / | / | / | / | *.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达到实用标准。 3.2 履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分别送到所属学校,并附设备清单及清单电子档。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50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
4.2 收款账户: (略) 星城支行(湖南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供货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单位不签发验收单,并将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供货方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方配合*方做好项目需求调研以及需求确认工作。 2、*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场地,如因*方的原因导致货物安装调试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方承担责任。 3、*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4、*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5、*方保证在其出具的货物上存在任何未曾向*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如*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8、*、*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岳 (略) | 地址: | (略) 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6路11号 | |